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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太祖朱元璋抓贪官抓红眼的年代

明太祖朱元璋抓贪官抓红眼的年代,比较出名的一个“民抓官”政策,就是鼓励百姓把贪吏自发抓进京来治罪。但不太出名的另一事实是:这政策不止民抓官,也鼓励“官抓官”。

典型“李仲文案”,宁波知府李仲文派小吏冯仁生去慈溪县出差,谁知冯仁生狗仗人势,在当地各种吃拿卡要,慈溪县丞秦仲璋却是好汉,立刻响应朱元璋号召,把冯仁生捆了送来南京治罪。是为大明开国第一件“官抓官”大案!朱元璋闻讯大喜,法办了冯仁生后,立刻把秦仲璋升为宁波知府!原知府李仲文?降为慈溪县丞,刚好和秦仲璋调了个儿。还特意给李仲文下了个指示:想再当知府?你也抓个贪吏过来换。

以《明实录》记载,自这桩风波起,明朝官场上“官抓官”成风,一开始还是抓小吏,后来就连清官拒人贿赂,都是接下来把行贿官员当场捆了扭送司法机关。官员间互相揭发更成了常事。二百多年后的明朝名臣高拱感叹:虽说这招过分了些,但元朝时官官相护的腐败歪风,却真被明太祖这么狠砸了下去。